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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动态】浙江严控跨省出行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

    资讯来源 :       发布时间 : 2021-12-13 08:23

    12日,我省举行第八十六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疫情期间,我省严控跨省出行,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据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通报,自12月5日以来,截至12日下午3时,我省宁波、绍兴和杭州三地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3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三地已累计开展核酸采检618.34万人份,已出结果434.93万人份,除上述感染者外,其他均为阴性。全省已累计纳入隔离管控484788人,其中集中隔离44178人,居家健康观察16299人,日常健康监测424311人。

      记者了解到,疫情期间,我省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以上出行要求针对跨省流动。

      为严管人员聚集,全省域强化公共场所、重点场所“测温+亮码+戴口罩”措施,包括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都要从严从紧控制,持续加强社会面管控措施。

      为严防疫情外溢,疫情发生地区要及时科学合理划分管控区域范围,分类严格落实管控举措,封控区实施“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其他区域要严格跨省、跨市出行管理,加强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从12月11日起,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为严密疫情监测,疫情发生地应适当增加对医疗机构、口岸、隔离场所、涉冷链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对学校、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核酸检测。加强对零售药店的药物销售管理,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规范做好流行病学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留观、核酸检测、报告和交接转诊等工作,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

      针对当前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的流行,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变异并没有导致新冠病毒的生物学特性发生颠覆性改变,因此,我国现有疫苗仍有保护作用,接种疫苗不但预防感染,还能显著降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德尔塔”变异株有传播力和致病性更强的特点,公众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风,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个人行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至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信谣、不传谣,密切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针。(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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